尊敬的全市保险消费者:
近年来辖区保险业欺诈案件时有发生,一些组织和个人为牟取不法利益,骚扰并诱使保险消费者伪造、变造证据资料索赔、“代为索赔”“代办保险退保”,导致保险消费者面临保障和资金双重损失的风险,严重侵害保险消费者和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。为进一步加强保险消费者的权益保护,防范和打击保险欺诈,我们非常需要您的关注、支持和参与。在此,向您发出这封信,希望您能够提高防范意识,共同维护我市保险市场的良好秩序。
一、正确认识保险产品。保险的本质是一种金融工具,是风险管理的最基本的方法和手段,其主要用于降低和弥补保险消费者的经济损失。保险是以合同的形式确立双方的经济关系,通过缴纳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,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、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赔付的一种经济形式,可以将潜在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,使自己在面对意外事故、疾病、财产损失等情况时获得一定的保障。
二、合理配置保险产品。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,对风险保障的需求越来越强,而市面上的保险种类众多,盲目跟风购买将会导致保障与风险错位等情况,选择符合自身的保险产品。一是确定保什么,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样的保障,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。二是确定保多少,就是保单能够给我们多高的保障,保额高,抵御风险能力就大,保额低,抵御风险能力就小。三是确定保多久,保险产品期间从1年到终身,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,选择适合的产品。四是确定交多少,应根据风险预期和经济情况选择好保额和保费。
三、依法依规理性索赔。虚构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,捏造或歪曲事实、伪造证据、扩大损失、骗取合同外利益,上述行为可构成“合同诈骗”“欺诈勒索”“欺诈或职务侵占”等犯罪行为,已成为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的对象之一。消费者在保险理赔过程中务必要做到真实反映保险事故及成因,警惕陌生人员提出的“事故全包”“代为理赔”等事项,重点要做好自我保护特别是个人信息保护,谨防上当受骗。出险后可通过公司客服电话、官方公众号等渠道报案。对发现涉嫌违法违规事项,可依法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线索,做好配合调查工作,共同维护健康稳定的金融秩序。
四、警惕“代理退保”骗局。近年来,部分不法分子以牟利为目的,非法获取保险消费者个人及保单信息,教唆诱导消费者代理退保,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,扰乱了保险市场秩序。消费者如对保单内容、保险服务有疑问或有保单退保等需求,可通过金融点亮滨州电子地图小程序、保险公司官网查询或拨打客服热线等方式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;亦可向滨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处理,如保险公司涉嫌违反保险监管法律法规的,也可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相关问题。切勿轻信各类“代理维权”“代理退保”等虚假承诺,勿受“退旧保新”“高收益”“返佣”等说辞诱导,主动防范“非法维权”侵害。